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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明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11-30 来源:市政头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六稳”“六保”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存在的明显问题,立足民政保障基本民生职责职能,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盯保障基本民生,深入开展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明显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保障,督促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党和政府各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一)整治城乡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保尽保、足额保障目标,与扶贫部门信息比对,查合乎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等是否应保尽保;与医保部门信息比对,查合乎条件的低收入重病对象或年度住院费用个人支付超过1万元以上的大病群众是否应保尽保;与残联部门信息比对,查一级、二级重度残疾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象是否应保尽保;主动全面摸排,查合乎条件的城乡失业人员和返乡无业人员,以及因疫情影响或因灾因祸造成基本生活困难人员是否应保尽保;畅通社会救助求助渠道,查合乎条件求助对象是否应保尽保。

  (二)整治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养尽养、提升水平目标,查合乎条件的城乡“三无”人员特别是“三无”残疾人、未成年人是否及时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查是否常态化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分档落实失能、半失能和全自理人员照料护理经费,对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是否及时安排入住供养服务机构;看有意愿的全失能特困人员是否全部实现县域集中供养照护;查特困人员探视巡访制度是否全面落实,分散供养对象是否全部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

  (三)整治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救尽救、救助及时目标,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是否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查3000元以下审批权限是否下放致乡镇(街道);查受疫情影响或因灾因病因祸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是否及时落实临时救助措施;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发挥情况,看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是否落实先行救助、返困必帮、有难必救等措施。

  (四)整治其他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政策不到位问题。围绕应享尽享、全面落实目标,查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政策是否落实,看3-6月是否按政策提高1倍标准及时发放;查高龄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费是否及时足额发放,看合乎条件的对象是否及时享受保障政策;查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否按月足额发放。

  (五)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作风和腐败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是不是真的存在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现象;深入整治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问题,查是不是真的存在审核审批时间过长、公开公示流于形式的现象;深入整治农村脱贫攻坚、城镇脱贫解困、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查是否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备案制度和常态化督导通报制度。深入整治工作作风漂浮、搞形式走过场问题,查是否及时公布困难群众求助电话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是否规范社会救助档案管理、信息核查委托授权、数据统计等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自7月开始,至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市民政局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兜底保障扶贫挂牌督战范围,继续按照分片区负责的方式来进行分组督导。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份)。各县(市、区)民政局对照六稳六保要求,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制定本地整治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登记,建立整改台账,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明确整改时间表、责任人,推动立行立改、销号整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方案7月27日前报市民政局(核对中心)备存。

  (二)调研督导阶段(8月份)。市民政局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调研督查,并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重点选择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群众信访数量较多、负面舆情突出的县(市、区)、乡镇或村居做全面核查,查出问题原因,督促问题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对不执行、不落实政策规定,影响全市“六稳”“六保”大局的,抓住典型,从严从重处理,公开通报曝光,强化监督震慑。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份)。市民政局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对专项整治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督促各县(市、区)对专项整治查出的问题做全面整改。指导各地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既着力抓好现有问题整改,又举一反三、着眼长远解决深层次问题,聚焦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完善制度建设,巩固和提升专项整治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把推动“六稳”“六保”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民政部门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全面有序、扎扎实实推进各阶段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按照工作步骤、时间节点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要从严从实组织并且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登记,建立整改台账,推动立行立改、销号整改。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台账及进展报表和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每月10日前将“六稳”“六保”工作台账及进展报表、9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民政局。要注意挖掘整理、宣传报送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市民政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来进行推广表扬,并将优质稿件向省民政厅推荐,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四)加大督查督办。要通过信访反映、网络问政、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等渠道,收集专项整治中的问题线索。联合纪监委建立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案件转办督办机制。市民政局将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对社会救助领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