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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我市生态环保工作综述

时间:2024-04-02 来源:市政交通基础建设

  满目皆绿意,处处是风景。近年来,我市格外的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狠抓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发现并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治理体系完善。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来抓,从方案制定、狠抓落实、制度保障等各环节入手,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很明显的成效。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3年1至5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率居全省第1位。

  成绩的取得自上而下离不开卓越的“顶层设计”。为确保退出全国168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我市研究制定了《2023年菏泽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并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为推动全市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市政府制定了“1+7+N”大督查工作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市政府大督查工作内容,围绕生态环境重点任务落实,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方案,将各县区大气环境治理作为重点督查对象,成立生态环境督查工作专班。在此基础上,建立约谈提醒机制,并印发实施《菏泽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约谈制度》。

  蓝天保卫战,是一项持久的攻坚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抓环保、促发展为导向,坚持“突出重点、全方面推进”的原则,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从严从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集中力量开展空气质量提升攻坚,突出抓好工业公司、工地扬尘、柴油货车污染管控,强化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扎实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切实发挥“削峰降频”作用,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深入推动“四减四增”行动,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河湖水质提升,不仅是群众关注的热点,而且同样是需要全力做好流域水质提升工作任务的主攻方向。

  3月16日,我市紧紧围绕2023年国控断面水质保障、退出全国339地级城市后30名的工作目标,印发实施了《菏泽市2023年水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区按照市级方案,完成编制16个水质保障方案,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其中在涉水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23年1至5月份,全市共完成雨污合流管网改造44.56公里,新建、改建污水管网30公里。

  5月份,我市进入汛期,面对城乡涉水基础设施尚不完善等工作短板,为防止汛前、汛期河湖水质超标,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部门,提前对全市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进行逐一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实施提排雨水管网、河道、节制闸积存污水,清理打捞河道沿线垃圾等工作,避免汛期随降水下泄冲击河流断面水质。

  开展突出水环境问题督导检查。水环境问题事关民生,自去年8月份以来,成立的市级督查组每月对东鱼河流域有关县区水环境问题现场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共发现县区突出水环境问题218个,完成整改168个。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大督查体系和重点工作“抓调度、督落实”的要求,对各县区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坚持检查和帮扶齐头并进。加强监管,每日关注重点国、省控断面在线监测数据,每月通报重要国、省控断面水质状况,发现水质异常,指导、督促县区及时查明原因,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恢复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今年以来,先后4次通报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影响县区水环境质量指数的各类因子,指导县区开展针对性治理工作。

  为确保退出全国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0位目标,我市研究制定了《2023年水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在此基础上,建立约谈提醒机制,印发实施《菏泽市水环境质量预警约谈制度》。2023年1至5月份,经全市上下一起努力,全市水环境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依照国家“采测分离”反馈数据,1至5月份,菏泽市8个国控断面均达到地表水三类及以上水质,优良比例100%,城市水质指数为4.95,同比改善12.4%,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率居全省第1位。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城市永续发展的大计,是辖区每位居民刻不容缓的责任与使命。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是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有力手段,我市生态环境局严把重点建设用地准入关,截至目前,我市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通过深入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持续做好涉疫医疗废物处置保障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慢慢地增加辐射监管和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和治理水平,守护碧水蓝天,维护了生态安全。

  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方面,我市在深入推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的同时,深入实施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南四湖流域已完成整治排污水口实施动态管理,推动河流水质持续改善,整县制推进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和现有已排查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工业污染管控。推动沿黄河干流一定范围内化工企业迁入合规园区,提升园区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能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紧抓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全力推动乡村生态振兴。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村庄3868个,完成率达到80%,238处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治理、验收。并通过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调度和排查集中式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同时,采取线上线下和社会实践的方式,同步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让全市上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慢慢地加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具体实践中、体现到工作成效上,倡导健康、平衡、绿色的生活方式,共建生态文明菏泽城。

  建设美丽菏泽,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而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则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一步,我市将以更高标准牢牢守好环境安全底线,引导全民参与共建“绿色环保新社区”,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真正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