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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时间:2023-11-26 来源:民生保障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公布《2020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对广州市2020年的环保工作做出总结,全文如下:

  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及习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抓手,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精细化水准不断提升,在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全部达标,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以“四个出新出彩”引领各项工作全面出新出彩提供了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2020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大气环境质量方面,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标并在国家中心城市中最优,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0.4%,同比增加10.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再创新低,同比下降23.3%,连续四年稳定达标;二氧化氮自2012年收严浓度限值以来首次达标。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13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首次全面达标,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76.9%,劣Ⅴ类水体断面首次全部清零;1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8条入海河流全面达标,近岸海域海水质量稳中趋好,主要污染物无机氮平均含量同比下降12.4%。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自评全面达到一定的要求。固态废料处置方面,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20家,总利用处置能力49.59万吨/年,与2015年收集能力增加7.65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废旧放射源送贮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保持100%,工业危险废物得到安全贮存处置。主要污染物和碳减排方面。全市四个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顺利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2019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25.4%,已超额完成省下达给我市“十三五”期间下降23%的目标任务。

  (一)加强理论武装。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机制,把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专题学习,并组织多场专题辅导报告和交流研讨,党组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27次,中心组理论学习7次。深入开展“广州好家风”“党员学习微教育”,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把学习对象扩大到局系统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员,不按时进行检查通报,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二)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对5个直属单位党建情况全方面检查,对30个在职党支部开展标准化建设情况检查考核,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11个党支部被评为“五星党支部”。开展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局党组书记带头结合工作实际讲党课。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67人次,推进“头雁”工程落实。以创建模范机关为引领,构建“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充分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8批次120多名党员到街道、机场等一线帮助支援抗击新冠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385名在职党员回社区、交通路口开展志愿服务,让党旗在污染防治攻坚战、防疫抗疫一线人被广州市评为“抗疫先进个人”,2个工作岗位和1人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员先锋岗”、“员岗位标兵”。

  (三)抓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认真配合市委巡察,格外的重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全方面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贯彻落实严管就是厚爱思想,开展排污费专项补助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专项整治工作,对腐败行为坚持“铁腕”严肃查处。出台内部规范行政运行工作措施,持续压减“文山会海”,切实转改机关工作作风。把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作为纪律教育学习月的重要内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体系。重新制定《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调整为《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定》并纳入2021年正式立法项目。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制定或修订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9件。

  (二)强化环保规划引领。推动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设计、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纳入“多规合一”平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平台做联审决策方案(规划、项目)485个。全方面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并且开展《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设计(2014-2030年)》2019年度评估和《广州市环境保护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终期评估。

  (三)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出台《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及配套责任清单,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1+1+N”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出台《关于全面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编制《广州市2019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对考核程序和形式来优化,组织并且开展2019年度我市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善检察、公安机关及生态环境等部门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推动制定统一有效互认的证据收集及固定规则。

  (四)深化环评和排污许可制改革。有序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和成果运用,编制成果多次得到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高度肯定,有关经验做法在中国环境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助力复工复产,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开辟抗疫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加快环评审批办理。印发实施《广州市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明确89类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跟踪服务重点项目审批,完成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等省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2020年,全市共审批通过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073个,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3468个,完成排污登记41269家。

  (五)积极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统筹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完成我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探索低碳发展和达峰路径。大力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广州企业连续7年100%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截至2020年底,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2亿吨,累计成交金额35.61亿元,稳居全国首位,成为国内首个配额现货交易额突破三十亿元大关的试点碳市场。

  (六)开展总量减排和污染源普查。印发实施《广州市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配套安排75个减排项目,推动全市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高标准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国家和省组织的考核验收中均取得优秀,建立各类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精准治污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减煤、控车、降尘、少油烟”总体工作思路。一是强化统筹谋划。印发实施广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作战方案、二氧化氮和臭氧污染治理2020年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省蓝天保卫战百日冲刺行动暨2020-2021年冬春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方案等。二是推进移动源污染控制。累计完成公交车纯电动化1.25万辆、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1.3万辆;强化1700余家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监管,道路和停放地抽检柴油车3.95万辆次,遥感监测柴油车141.1万辆次;检查施工机械2500余台。三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完成872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整治,293家家具企业治理;对全市主要工业园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周边区域开展走航监测,实施精确管控。四是全面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制定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图集,开展扬尘治理“净化”专项攻坚行动,每旬通报整治情况,约谈、曝光违反法律法规企业;5000余台环卫作业车每天对道路进行机械化清扫、高压冲洗。五是加大油品监督管理力度。开展清除无照经营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抽检和船舶燃油抽查,严厉查处涉非法销售汽油案件。六是加强攻坚攻关的科技支撑。建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硬任务”工作机制,制定臭氧污染天气专家会商制度,及时开展空气质量诊断研判,全力应对臭氧污染。

  (二)坚决打赢碧水攻坚战。坚持“以流域为体系、以网格为单元”的网格化治水思路。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治水。聚焦主要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氨氮减排,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强化方案,印发实施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规划。二是推进源头治理,精准治水。持续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效能,强化排水户源头管控,全方面提升公共排水设施精细化管理上的水准;积极努力配合开展“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治水。开展重点断面周边一级支流水质监测排名,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做监督检查,加强对水质达标滞后的考核断面责任区委区政府督导。2020年全市重点断面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企业3876家次,查处涉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敦促整改环境问题240个。四是保障饮水水质,多措保水。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完成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五是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深入推动入海河流污染治理。强化入海排污监管,完成有居民海岛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建立跨部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与执法协调机制。推动海漂垃圾治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坚持“摸清家底、管控源头、防范风险”总体工作思路,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开展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视测定。一是摸清家底,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有序推进,已完成162个地块、5个工业园的土壤采样、监测、数据上报以及全市1513个地块的空间信息整合。二是管控源头,落实污染源管控措施。更新并公布32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开展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组织并且开展周边土壤监测等。三是防范风险,严把土地安全利用关。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在全国率先实行“净土开发”管理,确保“净土”利用,累计开展344个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督促有污染的地块实施治理修复。

  (四)强化固态废料污染防治攻坚。紧紧围绕涉疫医疗废物环境监管这一主要任务,突出抓好危险废物日常监管,全力做好涉新冠肺炎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疫情“二次”传播,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收处医疗废物29453.1吨,其中新冠医废484.5吨,无害化处理率100%。加强固态废料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固体废物回收处理设施建设项目69个,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厂7座,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55万吨/天;完成41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减量改造。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3.5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已建成正在试烧,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焚烧设施已于2020年12月22日建成并点火。

  (一)全力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试行)》,夯实整改效果,规范销号工作。对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开展现场督查,督促相关承办单位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开展自查并以领导包案形式巩固案件整治成效。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3334件案件全部完成整治,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52个。

  (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先后发布四批执法正面清单,积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执法案例获得生态环境部表扬。修订《广州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突出裁量情节及罚款幅度设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组织开展水、大气、土壤、固废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跨界执法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2020年,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20宗。

  (三)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继续优化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制定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指导意见,建立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早应对防范化解隐患苗头。2020年,全市受理环境信访案件39540宗,同比下降19.6%,均按时限办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制定《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意见(试行)》等,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一)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完成全市地表水省考断面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广佛跨界流域2个污染通量监测站、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积极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全市累计672家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实现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全年组织2615家排污单位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全年共对96家机构开展抽查和检查。

  (二)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完善专职环保员队伍管理试点工作,在全市推广海珠区试点工作经验,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下放由镇街行使。以试点推动建立健全三级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环保监管机制。

  (三)完善信息化监管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汇集99项服务近2.02亿条数据,数据覆盖13个业务单位,向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主题数据项23个,共计记录2.06万条,为全市各部门重要业务领域数据共建共享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升级完善移动执法系统,将“四标四实”数据引入移动执法系统,推进移动执法系统(三期)与省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环境执法、信访、应急等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四)提升环保宣传教育能力。组织“美丽广州,我是行动者”、“碳普惠”宣传、“广汽本田杯”广州环保知识竞赛、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宣讲、六五环境日公益宣传等活动,提高市民生态文明意识。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组织推荐4家单位申报2020年“第四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组织推荐5家单位申报2020年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

  (五)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和垂直管理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明晰市区两级职责。选优配强局机关中层干部和各区分局、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制定《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轮岗工作暂行办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规定(试行)》《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持续加大干部培训力度,组织局系统内部教育培训项目14项,联合市委组织部完成一期高校专题培训。精准扶贫取得新进展,打造枫木村南板蓝中药种植项目,扎实推进“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枫木村精准识别贫困户63户185人全部脱贫退出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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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青海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1月22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西宁召开,督察组组长刘伟、副组长胡卫列分别就做好督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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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海南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1月21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海口召开,督察组组长宋秀岩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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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坚持严的主基调,对执法监管工作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在生态环境新领域、重点领域高悬利剑,严厉打击相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提高排污单位的守法意识,加强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一批生态环境新领域、重点领域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典型案例,请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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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河南商丘市人民政府印发《商丘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低于3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4.5%,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地表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6.5%,重污染天比例不高于1.2%;国省市控断面稳定达标,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县级城市、县级建成区黑臭水

  9月25日,武汉都市圈发展协调机制生态环境组办公室正式印发《武汉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通过“1541”,即一个总目标、五大重点任务、四项保障措施、一张任务清单,推进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到2025年,武汉都

  10月9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就《美丽湖南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文件目标要求,到2027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建设成效显著。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格局逐步优化,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