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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br《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准入清单实施分区管控的通知》解读

时间:2024-03-24 来源:民生保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201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要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调整。

  为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生态环境部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加青海省先期启动并随即在全国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四川省作为国家确定的编制工作先导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率先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创新实践,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相关的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形成了四川省“三线个市(州)初步成果,并于2019年10月率先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审核验收,引领示范作用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四川“三线一单”工作率先启动、率先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验收,从始至终坚持在编制工作中和成果应用实施中做好引领示范。通过“三线一单”划框子、定规则,既为资源环境保护设红线、立禁区,又为经济发展划跑道、建通道,有效破解当前四川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国家工作部署,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并监督实施,省政府印发《通知》,明白准确地提出将全省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重点管控单元应不断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同时,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系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具体实际的要求,系统集成到数据应用系统,实现共建共享,动态更新。

  一是服务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在有关政策制定调整中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参考依据。各类开发建设应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过程。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三是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已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市(州),优化简化环评管理,市(州)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条件成熟的园区可以试点推进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

  四是加快市(州)落地应用。各市(州)政府逐步优化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做好应用实施工作。

  五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原则上每五年调整更新一次,也可结合国家和地方发展的策略等重大变化,会同自然资源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更新。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解读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初步建立生态环...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201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要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调整。

  为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生态环境部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加青海省先期启动并随即在全国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四川省作为国家确定的编制工作先导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率先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创新实践,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相关的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形成了四川省“三线个市(州)初步成果,并于2019年10月率先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审核验收,引领示范作用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四川“三线一单”工作率先启动、率先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验收,从始至终坚持在编制工作中和成果应用实施中做好引领示范。通过“三线一单”划框子、定规则,既为资源环境保护设红线、立禁区,又为经济发展划跑道、建通道,有效破解当前四川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国家工作部署,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并监督实施,省政府印发《通知》,明白准确地提出将全省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重点管控单元应不断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同时,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系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具体实际的要求,系统集成到数据应用系统,实现共建共享,动态更新。

  一是服务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在有关政策制定调整中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参考依据。各类开发建设应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过程。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三是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已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市(州),优化简化环评管理,市(州)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条件成熟的园区可以试点推进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

  四是加快市(州)落地应用。各市(州)政府逐步优化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做好应用实施工作。

  五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原则上每五年调整更新一次,也可结合国家和地方发展的策略等重大变化,会同自然资源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