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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2021年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提升专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2-14 来源:kaiyun官方网页版

  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市气象局、市国安局、市人防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绵阳市2021年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执行。

  各县市区(园区)在2021年6月30前将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提升行动(测评工作)通信联络名单(见附件)反馈市住建委。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照国家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以更好服务激发市场主体为导向,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压减审批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完善质量控制、减少建设成本,实现全市无差别办理,持续提升全市办理建筑许可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全市办理建筑许可审批时间年度目标值原则上控制在30-80个工作日以内,通过内部审批再优化,力争在年度目标值的基础上再压减10%,小型社会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间力争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全力推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水气报装、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事项,营商环境测评成绩在2020年基础上争优进位。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园区)要认真按照《关于印发绵阳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19﹞18号);《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权责关系的实施建议》(绵委发﹝2020﹞1号);《绵阳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绵委办﹝2021﹞17号)要求,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落实办理建筑许可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市级责任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防止推诿扯皮。(市住建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园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其他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市办理建筑许可根据不同项目将审批时间控制在30-80个工作日以内,通过内部审批再优化,力争在年度目标值的基础上再压减10%,小型社会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各阶段全部审批事项(不包括跨阶段并联和并行办理的另外的事项)承诺时限和实际办理事限不允许超出相应阶段规定的最高审批时限(详见《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挥管理系统作用,建立运行预警机制,防止和避免办件逾期。(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园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其他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托省国土规划空间体系,加快构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控制线,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梳理各类规划和空间管控要素,制定“多规合一”细则,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制定项目生成办法。强化前期项目策划加快项目生成,实现空间布局优化、土地资源有效配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其他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在经开区推行“区域评估”试点工作,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文物影响评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调査评估、水资源论证、交通影响评价、航空限高评估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结果。除按规定必须做单个项目评估评价的项目外,在同一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价结果,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不再单独编制上述评估评价报告。总结试点经验后,在全市各类功能区积极推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其他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国家、省对工改四个阶段的划分标准,按一个阶段“一件事”的理念,梳理、上线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场景,实现企业办事一个阶段“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窗提交、一次办结”。依托全省工改2.0系统,根据省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方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同一阶段内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前置后补、容缺受理、同步审批等改革措施,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准备好基础材料后直接申请,前置部门办理结论可不提供,由综合窗口通过全省工改2.0系统推送至后续部门存档使用。推行告知承诺制,采取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和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容缺受理是常态、不容缺受理是例外的原则,梳理公布一批工程建设项目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材料清单、承诺替代申请材料清单,实现审批“不停步”。(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其他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督查,确保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报装全部通过全省工改2.0系统实现在线申报、办理。建立水电气报装信息推送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台窗口负责项目的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将水电气报装信息通过全省工改2.0系统推送至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推行水电气外线工程审批“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系统使用“全市一盘棋”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加大工作力度,着眼全省工改2.0系统“一网透办、一网通管、一网通看”,无条件使用全省工改2.0系统,做到线下搭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明确专人负责一窗综合受理”工作,杜绝出现“一个部门摆一个摊”和后台受理的现象,强化“审批不见面”和“一窗进出”,线系统,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和操作培训,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部门审批人员、项目业主、要素保障部部门、第三方机构等进行常态化培训,加强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全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项目类别“全覆盖”在全省工改2.0系统全程审批办件,实现“全程网办”和“一网进出”。(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委、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其他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涉及工程建设审批改革的各有关部门,要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方法贯穿于工程建设审批全生命周期,特别是针对项目立项之前的前期准备工作,要在“集成服务”上下更大功夫,打破部门内部科(股)室之间的繁琐流程,建立高效审批办事模式,推动部们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全方面提升项目建设全流程审批速度与质效,压缩投资项目建设周期,最大限度发挥投资效益。大力推广企业“五专”服务机制,各审批部门客户服务专员要靠前服务,及时了解企业办事需求,由服务专员统筹协调解决,并为公司可以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提升项目建筑设计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其他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建设项目分阶段技术检查和最终检查规定,各阶段检查和最终检查均需建立可供查询追溯的档案,除必要的和规定的检查外,不得随意增加检查次数,避免给建筑设计企业和实施工程单位增加负担;落实好建筑质量潜在缺陷责任法律和法规和相关规定,推行建筑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也许会出现的结构缺陷和问题进行投保和建筑责任保险/建筑潜在缺陷责任保险。(市住建委、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使用社会投资或社会投资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低风险小型的科研办公、公共建筑、仓库厂房、既有建筑改造装修等项目,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试行承诺即开工、自主实施项目管理、取消部门专项验收,消防验收备案与竣工验收备案合并办理,试行免除首次登记费用。(市住建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其他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动对标对表国内办理建筑许可指标领先城市,了解先进做法、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实际不断丰富改进完善绵体实施办法,持续不断推进绵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市住建委、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园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上汇报,严格督办,对工作开展情况较差的地区和部门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报告。市目标绩效办要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要求,将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提升和全省工改2.0系统使用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督办。通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所有的环节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缩短项目投资建设周期,优化我市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