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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运用办理方法》出台 涉4方面改变

时间:2023-12-17 来源:城市公共服务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5日讯5日上午,临沂市举行《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运用办理方法》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解读《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运用办理方法》,并答复记者发问。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造,进一步标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运用和办理,依据上级布置要求,结合临沂实践,临沂市财务局牵头起草了《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运用办理方法》,经临沂市政府研讨经过,近期已由临沂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自6月20日起开端施行,首要触及以下几点改变:

  对征收规模和征收主体进行了调整。征收规模,由本来的各区城市规划区、小乡镇规划区,调整为按疆土空间规划确认的各区中心城区、乡镇镇区;征收主体,原经开区城市规划区配套费由市级征收,调整为沂河新区中心城区配套费由区级征收,缴入同级财务。

  对征收目标进行了细化清晰。新《方法》对征收目标在本来“新建、扩建或改建住宅楼(含团体宿舍)、办公楼(含归纳楼)、商业运营用房等建造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清晰包括商住楼、餐厅(含食堂)、车库以及仓储、物流公司的仓储用房,办公楼包括科研楼。

  对配套费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按照国家和省一致要求,将原城市建造归纳配套费、义务教育建造配套费和供热、供气、供水管网建造配套费,一致归并为配套费一个收费项目,配套费的征收、运用、办理,均不再区别归纳配套费和专项配套费。

  对专业运营单位请求运用配套费的程序及拨付专业运营单位资金的性质进行了清晰。财务部分拨付供热、供气、供水等专业运营单位的配套费,作为政府本钱性支出,所构成的财物作为国有财物来办理,由住建部分托付专业运营单位运用。